婚姻 女方因和男方分居已有4年,有一次女方说要开公司,向家里,男方 等要钱。家里和男方就给了数额。过了一年女方以感情不合,分居久,提出离婚,男方不同意,男方要求归还开公司管家里和男方要的钱,男方和女方的儿子愿意作证 ,儿子选择男方。男方身体不好,要求赔偿精神损失,并且儿子抚养费。请问是否能赔偿费用?
2010-08-25 10:30 a15811……(广东-珠海) 已有 3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10-08-25 10:36
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以及债权债务,抚养费是应该承担的。
2 孙新律师 2010-08-25 10:47
可以主张儿子的抚养费。但精神损失得不到法律支持。
3 110网律师 2010-08-25 11:30
可以主张抚养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