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肇事 20日我家老叔,驾驶运输车,在嫩江县境内,因躲避道路右侧一人,与对面行驶的摩托车2人相撞,肇成2人死亡,我想问一问?现在的死亡赔偿金是怎么算的,死者是农村户口。如果我们能赔付不起,我老叔需要付刑事责任要判几年?
2010-08-25 10:06 AwU4464(黑龙江-双鸭山) 已有 3 位律师回答
1 谷友军律师 2010-08-25 10:11
你老叔如承担事故主要责任以上,即可被追究刑事责任,可能被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具体赔偿范围和标准可参看《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具体赔偿范围和标准可参看《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2 孙新律师 2010-08-25 10:16
承担事故主要责任以上,造成1死以上的可被追究刑事责任,被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3 110网律师 2010-08-25 16:02
估计不超过三年,赔偿后可以减轻刑事责任。赔偿额度两人估计超过25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