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是不是应该索要误工费及车辆事故折损费 昨天有一辆桑塔纳因为闯红灯撞了我的车(长治的),我的车现在被拖到交警队,事故认定书我是无过错方,但是对方回了太原,说是没时间解决这事,导致我最近没车用,而且他把我的车撞了,我后续要卖的话,就是事故车了,会影响我的价格,我是不是应该跟他索要误公费及车辆事故折损费?
2013-08-07 14:00 王儒蝶(山西-长治) 已有 7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13年08月07日 17时02分
可以索赔
2 朱学田律师 电话:15552997888 2013-08-07 14:04
完全可以要求的
3 孙新律师 2013-08-07 14:07
可以主张的
4 聂晓东律师 2013-08-07 14:37
你好,可以主张相应赔偿,协商不成的起诉解决
5 张 静律师 2013-08-07 14:47
你好,交通事故首先由交警出具事故责任认定书划分责任承担,你们可以根据事故认定书以对方和交强险保险公司为共同被告依法向法院要求人身损害赔偿,先由对方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赔偿限额范围内给予赔偿,不足的部分由双方当事人根据事故责任认定书划分责任比例承担赔偿责任。保险公司有先行垫付的义务。你们可以直接向保险公司索赔。
受害方可以根据事故认定书以肇事方和交强险保险公司为共同被告依法向法院要求人身损害赔偿,先由肇事方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赔偿限额范围内给予赔偿,不足的部分由双方当事人根据事故责任认定书划分责任比例承担赔偿责任。
人身损害赔偿的项目包括: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交通费、后续治疗费、伤残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等。
注意:人身损害赔偿的诉讼时效为一年。以上回复,请采纳并评价。
受害方可以根据事故认定书以肇事方和交强险保险公司为共同被告依法向法院要求人身损害赔偿,先由肇事方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赔偿限额范围内给予赔偿,不足的部分由双方当事人根据事故责任认定书划分责任比例承担赔偿责任。
人身损害赔偿的项目包括: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交通费、后续治疗费、伤残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等。
注意:人身损害赔偿的诉讼时效为一年。以上回复,请采纳并评价。
6 孙新律师 2013-08-07 18:32
可以,有法律依据
7 孙新律师 2013-08-08 07:49
可以起诉主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