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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别人单位的房子,已签订合同还未过户,现在房主要使用该房所带的中学入学指标。
买别人单位的房子,已签订合同还未过户,现在房主要使用该房所带的中学入学指标。 买的是别人单位与房产商合作的商品房,总价比市价低。我支付了所有房款和转让金。但房子的房产证还没有办下来,因此没有过户,但房主把签了他名字的购房合同给了我。原房主有个女儿上4年级,他提出要使用该房子所带的高新一中入学指标(西安市最好的中学),市场行情约5~10万元。他认为入学指标是单位的福利,而我认为入学指标属于房屋的附加值,是房产所有权的一部分,并且我的孩子也要用到。我们在购房合同时没有提及入学指标的事情,只是说明房屋所有产权归我。现在房主催得很紧,并且表示出如果我不配合,后面过户也不会配合我。请教律师这种情况该如何处理。
2013-08-07 08:39 rickal(陕西-西安) 已有 5 位律师回答
1 康治斌律师  电话:13891879542  2013年08月07日 10时41分
建议先协商解决,不愿协商或协商不成的,可以向法院起诉维权,要求对方履行过户义务。

以上答复,如果满意,敬请采纳。
2 张  静律师  2013-08-07 08:42
起诉法院要求其按照合同办理
3 陈晓云律师  2013-08-07 08:49
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直接起诉
4 超级账号5律师  2013-08-07 11:17
起诉法院要求其按照合同办理
5 超级账号5律师  2013-08-07 19:42
可以诉讼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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