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追加配偶为被执行人
追加配偶为被执行人 男方向我借钱不还,在其婚姻存续期间我向法院起诉并与他达成了民事调解书,后他本人失踪,在执行期间我向法院申请追加他的配偶为被执行人,一审支持我的申请将他的配偶作为被执行人,但他的配偶不服判决,申请复议,上海一中院认为尚不能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予以改判,撤销他的配偶作为被执行人,叫我另行追诉。
请问:1、我与他达成的民事调解书,是否就是法律意义上认为的我与他已经约定为个人债务,所以上海一中院才会改判,还是因为在执行期间追加他的配偶作为被执行人,有限定条件?
2、我如果再起诉他的配偶,还有胜诉的把握吗?谢谢回复
2013-08-06 23:47 lixiao……(上海-闵行区) 已有 7 位律师回答
1 张向锋律师  电话:15921939500  2013年08月07日 09时45分
另行追诉法院都可能不受理。
2 110网律师  2013-08-06 23:49
可以申诉
3 张  静律师  2013-08-06 23:50
可以在执行过程中追加
4 王来江律师  2013-08-06 23:55
你如有证据证明是夫妻共同债务,可向高院申诉。
5 白崇城律师  2013-08-07 06:50
无胜诉把握,不然你申请就应当获得支持了
6 110网律师  2013-08-07 09:31
可以申诉
7 110网律师  2013-08-07 13:53
需要证明其所借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否则很难认定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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