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房纠纷 我于2009年12月购房(一次性支付),购房合同上写明至交房之日起180日之内办理房产证,逾期未办理的按每天总房价万分之三支付我违约金,但交房之日是2010年5月20日,拿到房产证的时间是2012年11月23日,请问我的这个情况去起诉的话有没有过诉讼时效?
2013-08-06 17:23 心情很差啊(四川-雅安) 已有 4 位律师回答
1 陈晓云律师 电话:13810012526 2013年08月06日 17时29分
没过时效
2 110网律师 2013-08-06 18:01
现在可以起诉,没有过时效,可以一起起诉解决!
3 龙成律师 2013-08-06 19:25
没过。
4 尹朝阳律师 2013-08-06 22:37
没有过时效,可以一起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