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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到中国文字著作权协会委托北京振洲律师事务所作为代理人处理论文侵权
收到中国文字著作权协会委托北京振洲律师事务所作为代理人处理论文侵权 我收到北京振洲律师事务所的函,说是受中国文字著作权协会委托,说我2008发表的一篇论文为抄袭,附带委托书、学术文献检测报告单,要求我5日内回函协商,否则要告知单位。无原作者授权证明文件,但是我已与原作者取得联系,诚恳道歉并取得原作者的谅解,请问我还需做什么?
2013-08-06 14:26 马你妹父的(吉林) 已有 5 位律师回答
1 孙新律师  2013-08-06 14:29
最好协商解决,不然对方会起诉。
2 刘青芳律师  2013-08-06 14:45
你好,建议不要相信,不要汇款。
3 聂晓东律师  2013-08-06 14:51
你好,达成和解协议,避免不良后果
4 钟欣主任律师  2013-08-06 15:39
如确是抄袭则协商解决。
5 110网律师  2013-08-06 15:58
请核实后再协商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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