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刀入室伤人未遂,对方可以要求赔偿吗? 我朋友和其同事发生工作上的争执,回家后喝了点酒,于是拿了把水果刀到他同事家中,先给了其同事两耳光,然后把刀比在他脸上,后因众人劝阻,未对其造成伤害.他同事以"非法侵入他人住宅"报警,警方对我朋友进行了5天的拘留.他同事要求赔偿2万元损失费,这个要求合法吗?(注:我朋友只是打了他两耳光,其他没有任何伤害行为)
2009-01-18 17:05 楊噯丹(重庆) 已有 5 位律师回答
1 张亮律师 电话:18604091120 2009-01-18 17:09
应当赔偿对方的实际损失。
2 110网律师 2009-01-18 17:07
应赔偿实际的损失,对方无证据,可以拒绝赔偿.
3 110网律师 2009-01-18 17:11
没有产生伤害后果,不应赔偿
4 舒瑜律师 2009-01-18 18:49
未造成实际损失的,无需赔偿。
5 110网律师 2009-01-18 23:52
根据实际发生的医疗费用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