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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 2011年11月17号民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下发的民发{2011}192号自2011年8月1号起,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及离退休人员死亡,一次性抚恤金发放标准调整为:病故的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倍加本人40个月的基本工资。请问。老师怎么就不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了,不能享受这个政策了?
2013-08-05 17:33 zhzhy0……(广东-河源) 已有 0 位律师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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