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生伤害的民事赔偿问题 由于司机无民事行为能力和刑事行为能力,而先行进行民事的赔偿,在法院的协调下双方达成一致后,犯罪嫌疑人并当场拿出赔偿额,而受害者家属事后感到赔偿不到位,请问,按这样的法律程序受者家属还有权利进行追究肇事者的刑事责任吗?
2013-08-04 17:39 183688……(吉林) 已有 3 位律师回答
1 张 静律师 2013-08-04 17:50
如果伤达到轻伤(以上),你们可要求追究对方刑事责任和民事赔偿责任;如果是轻微伤则可要求对方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如果派出所调解不了可直接到法院起诉。及时报警,并申请伤情鉴定,如果构成轻伤或轻伤以上,打人者就涉嫌故意伤害罪,依法应被追究刑事责任。
如果伤情鉴定为轻微伤,只能要求民事赔偿,受害者可直接向法院起诉要求人身损害赔偿;同时可以要求给予行政处罚。
公安机关立案后,受害者还可以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要求赔偿。当然也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要求人身损害赔偿。
人身损害赔偿的项目包括: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交通费、伤残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等。
如果伤情鉴定为轻微伤,只能要求民事赔偿,受害者可直接向法院起诉要求人身损害赔偿;同时可以要求给予行政处罚。
公安机关立案后,受害者还可以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要求赔偿。当然也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要求人身损害赔偿。
人身损害赔偿的项目包括: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交通费、伤残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等。
2 钟欣主任律师 2013-08-04 20:08
是否出具了被害人的谅解书,如出具则不能追究。
3 110网律师 2013-08-05 10:51
可以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