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嘉祺行为是否属于非法占有?嘉祺是否构成诈骗罪? 各位法律专家好!本人遇到一件窝心事,是否属于诈骗,特向各位请教,谢谢!
构成诈骗罪条件,一是嫌疑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二是嫌疑人虚构了一些事实或隐瞒了一些情况。
对于“虚构了一些事实或隐瞒了一些情况”, 本人可列出相应事实予以支撑,至于“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对“占有”及“非法占有”的认定,则感到困惑。
广东嘉祺投资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北京海淀区中关村附近)( 下称嫌疑人)通过”虚构了一些事实或隐瞒了一些情况”欺骗本人开户,
开户后带客户操作及引诱客户让嘉祺代操作,并承诺代操作期间会及时将代操作情况告知,然而嫌疑人根本没有履行向客户及时告知的承诺,在客户对代操作情况完全不知情况下,9天代操作期间共建仓/平仓75单,其中绝大部分为恶意平仓(所谓恶意平仓即在基本无盈亏情况下平仓,嘉祺即可获取360元左右手续费)。
嘉祺代客户操作期间,,毫不顾及客户利益,肆意糟蹋客户资金,其行为的后果是仅9天时间客户巨额亏损31800.53元,嘉祺获取手续费23490.53元;
在嘉祺指导操作期间,由于嘉祺行情判断错误及对客户不负责任而导致客户同样亏损巨大;
在嘉祺总共的35个交易日中,本人亏损40893.78元,嘉祺获取手续费55523.78元;
有观点认为,
我在广东嘉祺开户、资金的进出、嘉祺代操作都是经我本人的同意(应该说是欺骗及无奈下的同意)。嫌疑人并没有通过违法手段直接从我的帐户中划走资金。就是说,嫌疑人的行为是合法的,没有对客户资金的占有,更没有非法占有,嘉祺的问题,就是代客户操作期间,没有履行向客户及时告知的承诺,通过肆意糟蹋客户资金来换取自己的利益,结果客户亏损40893.78元,嘉祺获取手续费55523.78元,但这只能表明嘉祺作法恶劣卑鄙,其行为充分暴露了嘉祺土匪强盗和窃贼的丑恶嘴脸,但却并不属于非法占有,不能追究其诈骗罪。
请教专家:嘉祺的上述行为属占有行为吗?其占有行为合法吗?
嘉祺行为是否构成诈骗罪?
衷心感谢!
构成诈骗罪条件,一是嫌疑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二是嫌疑人虚构了一些事实或隐瞒了一些情况。
对于“虚构了一些事实或隐瞒了一些情况”, 本人可列出相应事实予以支撑,至于“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对“占有”及“非法占有”的认定,则感到困惑。
广东嘉祺投资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北京海淀区中关村附近)( 下称嫌疑人)通过”虚构了一些事实或隐瞒了一些情况”欺骗本人开户,
开户后带客户操作及引诱客户让嘉祺代操作,并承诺代操作期间会及时将代操作情况告知,然而嫌疑人根本没有履行向客户及时告知的承诺,在客户对代操作情况完全不知情况下,9天代操作期间共建仓/平仓75单,其中绝大部分为恶意平仓(所谓恶意平仓即在基本无盈亏情况下平仓,嘉祺即可获取360元左右手续费)。
嘉祺代客户操作期间,,毫不顾及客户利益,肆意糟蹋客户资金,其行为的后果是仅9天时间客户巨额亏损31800.53元,嘉祺获取手续费23490.53元;
在嘉祺指导操作期间,由于嘉祺行情判断错误及对客户不负责任而导致客户同样亏损巨大;
在嘉祺总共的35个交易日中,本人亏损40893.78元,嘉祺获取手续费55523.78元;
有观点认为,
我在广东嘉祺开户、资金的进出、嘉祺代操作都是经我本人的同意(应该说是欺骗及无奈下的同意)。嫌疑人并没有通过违法手段直接从我的帐户中划走资金。就是说,嫌疑人的行为是合法的,没有对客户资金的占有,更没有非法占有,嘉祺的问题,就是代客户操作期间,没有履行向客户及时告知的承诺,通过肆意糟蹋客户资金来换取自己的利益,结果客户亏损40893.78元,嘉祺获取手续费55523.78元,但这只能表明嘉祺作法恶劣卑鄙,其行为充分暴露了嘉祺土匪强盗和窃贼的丑恶嘴脸,但却并不属于非法占有,不能追究其诈骗罪。
请教专家:嘉祺的上述行为属占有行为吗?其占有行为合法吗?
嘉祺行为是否构成诈骗罪?
衷心感谢!
2013-08-04 17:30 qx5864(河北-廊坊) 已有 1 位律师回答
1 孙新律师 2013-08-09 14:02
你好,是否诈骗需要详细分析。但是你和嘉祺属于合同关系,嘉祺作为专业机构,应当具有比你更专业的思考及审慎的行为,其操作造成你的损失,而嘉祺却频频获利。嘉祺一方涉嫌恶意履行合同获取利益,你可以起诉要求赔偿损失。具体电话详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