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关于女儿监护权问题 我和我媳妇结婚2年多,育有一个女儿,女儿今年一岁半,现在女方提出离婚。女方结婚之前有神经性官能症,女方结婚之前隐瞒病史,现在女方起诉离婚,我俩都想要女儿的监护权 ,但我为了获得女儿的抚养权对女方婚前隐瞒病史的行为我提好还是不提好?我要是举证她有病,她是不是可以以此为借口要挟我赔偿很多钱?法律这方面有明确的规定:“我举证她有病,我是不是得赔偿她很多钱?”吗?
2013-08-04 17:10 124311……(湖北-襄阳) 已有 4 位律师回答
1 张 静律师 电话:18018220358 2013年08月04日 17时11分
你不需要赔偿钱
2 110网律师 2013-08-04 17:12
你举证她有病,你无须赔偿她很多钱。
3 武昌陈哲律师 2013-08-05 09:48
离婚存在婚后财产分割
4 110网律师 2013-08-05 16:38
证明她有病 这样争取女儿的抚养权
不能据此要求赔偿
不能据此要求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