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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问题
工伤问题 我2012年11月份因下雪路滑,在公司大厦门口摔了一跤,造成左锁骨骨折,去医院治疗上了一块钢板九个螺丝钉。准备去报工伤,但是劳动局的人说这个不属于工伤范畴,无法办理工伤申请。然后住院的费用是走的补充医疗保险。我这个伤如果做伤残坚定的话,应该是九级伤残。我想咨询下,我可以向公司申请赔偿了,因为现在工伤走不了,住院的费用又是走的补充医疗,后期的住院的费用和日后有旧伤复发需要治疗的费用,我可以向公司申请赔偿吗?有那些赔偿项目?
2013-08-03 15:53 李家亮(河北-廊坊) 已有 2 位律师回答
1 王林律师  电话:13463270151  2013-08-03 16:28
您好! 
1 首先申请工伤认定,然后做劳动能力鉴定,根据鉴定结果索赔; 
2 用人单位未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3 未签劳动合同属于违法行为,可以收集相关证据,如工资条,打卡记录、工服、工作往来信息、证人证言、录音等可以证明你存在劳动关系证据,要求单位支付未签劳动合同双倍工资; 
4 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并在停工留薪期内,用人单位不得与其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5 工伤赔偿包括:医疗费、停工留薪期工资、住院伙食补助、护理费、交通费住住宿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如解除劳动关系的,还有一次性就业补助金和一次性医疗补助金,等等。具体数额须结合本人工资、所在省份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等情况确定
2 110网律师  2013-08-03 16:00
可以主张赔偿你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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