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人在世时可以立遗嘱剥夺按法律享有其继承权的家庭成员的继承权吗? 老人有个人名下财产若干,另按法律享有其财产继承权的人员如下,儿子、女儿、弟弟、妹妹四人,因为老人与弟妹已分开单过30余年,其财产积累过程中弟妹无贡献,为避免百年之后遗产的纠纷,老人欲提前立下遗嘱并公证,其财产由儿子、女儿共同继承,其他人无权继承。老人的想法符合法律吗,可行吗?谢谢!
2013-08-03 11:19 xyj039……(湖南) 已有 2 位律师回答
1 王来江律师 电话:15999138896 2013年08月03日 11时23分
符合法律规定。
2 孙新律师 2013-08-03 11:25
老人可以立遗嘱,他去世后,遗产由儿子女儿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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