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产分割问题请教 婚姻期间有一房屋出售(宅基地自建安置房,未办理房产登记,属于家庭共有,包括男方父母、男方和女方),价格12万,买主将钱款转入女方账户。但两年来已用于家庭支出。
现离婚时,男方父母提出要求将那12万平分(即支付给其6万)。因为已用于家庭支出但是没有记录证明。
请问各位律师,如何才能应对男方父母要求女方支付6万的无理要求?
谢谢!
现离婚时,男方父母提出要求将那12万平分(即支付给其6万)。因为已用于家庭支出但是没有记录证明。
请问各位律师,如何才能应对男方父母要求女方支付6万的无理要求?
谢谢!
2013-08-03 11:01 Temp20……(重庆-荣昌) 已有 2 位律师回答
1 张 静律师 2013-08-03 12:01
起诉法院,由法院依法判决
2 冉兵律师 2013-08-03 16:43
尽量协商解决不成,向法院起诉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