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不应该赔偿 您好!!!想咨询一下:有个朋友,在以前的时候处了一个对象,通过了解此人品行不良,后来就不处了,可是这个人三天两头的就来骚扰我这个女朋友,(半夜打电话,拿刀来恐吓她,给她家人打电话,“什么话都说,特别的难听”)有一次他拿刀到她妈家去找她,在外面大骂,我的朋友拿着棒子出去,打在他拿刀的手了,结果骨折,现在把我的朋友告法院了,连同医药费共赔偿三万元。请问这个事,怎么办?我的朋友才是受伤人呀。
2010-08-23 15:33 柳笛锋(吉林-通化) 已有 2 位律师回答
1 孙喜春律师 2010-08-23 20:31
如你的陈述属实,可以不承担赔偿责任。
2 110网律师 2010-08-24 09:53
至少是防卫过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