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隔十年的民事诉讼可否起诉 大概在十年以前,我妈被一人用开水从头顶上倒下,当时的局面惨重,我妈全身的皮都脱掉了,可由于对法律了解少就对此事私了,可现在我妈时时都有头痛,手痛,脚痛等现像,现在我想把那人告上法庭,让她受到法律的制裁。请问我现在去告法院能否生效还有我第一步应当怎样做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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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01-18 12:13 cwh123(广东-广州) 已有 4 位律师回答
1 张亮律师 电话:18604091120 2009-01-18 12:49
鉴定伤残等级,属于伤残的,可以要求赔偿。
2 110网律师 2009-01-18 12:18
已经不能要求法律保护。
3 舒瑜律师 2009-01-18 21:44
权利很难得到保障。
4 110网律师 2009-01-19 12:15
作法医鉴定,如构成重伤,可追究对方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