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生活费可否要求女方支付一部分 我们结婚有7年了,一直在广东省打工,租房住!我的收入没有女方多,但家庭的各方面支了都是我出钱,因为不好意思同女方要钱来支付生活费,如房租,儿子的幼儿园费用,欠下三张信用卡的钱的近四万元!女方的收入比我的高,家庭支出她几乎是没有出过。现女方提出要离婚,请问,我可以要求女方帮助偿还这四万元的信用卡欠款吗?
2010-08-20 04:56 BMD8001(广东-广州) 已有 2 位律师回答
1 孔令威律师 2010-08-23 14:40
你好!为了夫妻共同生活需要的必要开支可以共同负担,其他的不可以以,详情可以咨询我!
2 110网律师 2010-08-23 23:16
婚后双方取得的财产是夫妻共同财产,债务是夫妻共同债务,你可以要求女方分担债务,分割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