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老公广东老家的房子是集体土地,户名是他爸爸的,老公户口转到外地去了,如果他爸去世,我老公可以继承吗 老公有3兄弟,但两个老人从1997年就是我们赡养,两个哥哥没有给过生活费,09年老公户口转到湖北,老家的房子土地是老人的名字,是我们自己出钱做的,如果老人去世,我们可以继承老家的房产吗
2013-08-02 08:25 黄玉娟329……(湖北) 已有 2 位律师回答
1 毕丽荣律师 电话:13049633889 2013-08-02 09:16
可以继承的
2 胡爱军律师 2013-08-02 08:34
可以与你公婆签订协议,证明是你们夫妻出资所盖,归你们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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