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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龙小学张家乐在校发生意外事故经过
新龙小学张家乐在校发生意外事故经过 2011年3月2日上午,早读课下后,张家乐同学到厕所小便后,经过操场中央,恰逢五年级的四五名学生在玩丢纸牌,在场的有他的堂兄张家正、张汉民、叶伟科及吴赛程等人。当张家乐走近人群约二米时,人群中丟出的一张硬纸牌,刚好飞向了张家乐,撞到了张家乐的右眼,家乐应声往后倒在地上。张家正发现张家乐受伤后,马上把他扶起并带着他往教学楼二楼教师办公室。学校老师接到报告后,马上上前查看,发现张家乐的右眼流血,随即电话通知了家乐的家长。然后由值日老师谢翠敏及吴洁老师用雨衣包着张家乐用摩托车送到县人民医院处理。张家乐在校就读学前班,当时只有六岁。经过医院手术后右眼已失眠了。请问这个事故要谁来付责?
2013-08-02 00:38 076243……(广东) 已有 2 位律师回答
1 江珍来律师  2013-08-02 01:59
1、张家正、张汉民、叶伟科及吴赛程属于共同侵权,都要承担责任。
2、学校没有尽到监管义务应当承担部分责任。
3、经过鉴定后进行索赔,注意人身损害一年的诉讼时效。
2 张  静律师  2013-08-02 06:04
谁造成的伤害有谁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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