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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买房我家也出了一半的钱,但我对象给我家打了借钱的欠条,婚后的财产怎么算
婚前买房我家也出了一半的钱,但我对象给我家打了借钱的欠条,婚后的财产怎么算 我和我对象婚前买房是双方共同出的钱,但我对象给我家的钱打的欠条属于借我的钱,房子合同上是他自己的名字,我们在2011年7月份买的房子,贷款是11月份办下来的,贷款是我们两人共同还,要是分手我该怎么办,能得到什么,买房子我家出的钱如果结婚后是共同财产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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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离婚财产属于婚前财产,那他给我家打的欠条还受法律保护吗,我们现在已经开始还贷款了我还能在房产证上也加我的名字嘛
2013-08-01 16:05 世界是开放的(河北-廊坊) 已有 4 位律师回答
1 孙新律师  2013-08-01 16:06
房子是对方的,但是应当还你家的钱。
2 110网律师  2013-08-01 16:11
欠条是有效的,男方应该还钱,对于共同交贷款部分,男方至少应返还一半给你!
3 110网律师  2013-08-01 16:17
从购房手续来看,房产属于你对象的,但借你家里的钱,属于他的个人债务。你们婚后共同还债的部分(包括增值部分),属于你们双方共有。关于增名,如果不是按揭房,应该可以。按揭房的话,你具体到当地房管部门问一下。
4 陈晓云律师  2013-08-01 16:22
借你家钱买房,只须还你家钱就可以。
加名需要他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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