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司股东之间的事 律师您好!我想咨询一下,小规模的贸易公司有两个股东,A是大股东,B是小股东也是法人,因个人恩怨等现在法人在联系不上大股东时,法人可否以代签名的形式注销公司呢?如果这样注销要承担什么后果? 第二个问题是:如果法人以代签名形式注销了公司,那大股东要怎么样维护自己的权益,可以去控告法人和经办人(办理注销公司的人)吗?要收集什么相关的资料呢? 第三个问题:在这种情况下,帮忙办理公司注销的经办人要承担什么样的后果呢?(经办人不是这个公司的员工),衷心希望林律师可以帮我解答这些疑问,谢谢您!
2013-08-01 13:30 exam(福建-厦门) 已有 3 位律师回答
1 杨冬梅律师 电话:15068803952 2013年08月01日 13时54分
代签名的话。到时候个人责任很大的。
2 110网律师 2013-08-02 11:06
需要股东进行 清算。
3 陈奇斌律师 2013-08-02 23:58
需要股东进行 清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