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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成年学生在学校出意外事故
未成年学生在学校出意外事故 14岁的学生在学校和一位同学玩耍,被另外的一个同学用帽檐打到了眼睛,到到第二天了,发现眼睛看不到了,去医院检查,医生说是眼出血,打人的一方就出了医药费1K,现在人还在医院,学校拿钱出来了但是要受伤人的家长签借条(学校是一个什么意图?),现在学校推卸责任,说学生的意外伤是在学校内被建筑物伤到才算意外伤(这是合理的吗?),学校和打人的一方该付什么责任,学校投的保险可以理赔吗?如果学校和打人的一方不负责任该怎么办?
2013-08-01 12:23 mm625(湖北-恩施) 已有 2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13年08月03日 13时12分
学校有过错,应该赔偿。打人的那个学生也有过错,由其父母赔偿。保险公司也要赔偿。建议请律师维权。
2 胡永红律师  电话:18963929221  2013-08-01 18:24
应由打人孩子的家长负赔偿责任。学校无过错,没有赔偿责任和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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