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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方争执,对方先动手,我方防御时抓伤对方脸,我方无大碍。请问这会怎么判?
双方争执,对方先动手,我方防御时抓伤对方脸,我方无大碍。请问这会怎么判? 双方发生争执。对方两人先动手,企图打我朋友A。其他朋友一起上前阻止,抱住双方避免冲突。但朋友A气愤之下抓伤了对方其中一位的脸,抓到三处流血。朋友A的后颈被挠出几道伤痕。双方都只是皮外伤。

请问我的朋友A需要负什么责任吗?
2013-08-01 07:06 edyedy(广东-广州) 已有 6 位律师回答
1 毕丽荣律师  电话:13049633889  2013-08-01 07:07
要相互承担的
2 李保忠律师  电话:13840508677  2013-08-01 07:33
要相互承担
3 江珍来律师  2013-08-01 07:16
承担治安处罚和民事赔偿
4 刘青芳律师  2013-08-01 07:27
你好,可以治安拘留,并需要赔偿医疗费等经济损失。
5 宋鑫律师  2013-08-01 09:35
你好,赔偿医疗费等费用。
6 刘振海律师  2013-08-01 10:48
公安调解,不成可以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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