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务失误未给我上保险,导致7月保险未上,连续5年社保记录没有了。没有在京买房的资格了。 由于公司财务疏忽导致我7月份社保没有上,我已经上了4年9个月的保险了,就差几个月就有在北京买房买车的资格了,由于12年11月国家出台法律,补缴社保不算连续5年缴纳。所以即使补交,我也没有连续5年的社保记录了,我是否可以起诉公司财务人员,要求她给予经济赔偿?
补交是没什么问题,但主要问题是:
1,公司要给我上,但是是财务疏忽没有给我上,主要是她渎职
2、如果我起诉公司,也只是能得到补交的这一个月保险,如果有其他的补偿的话应该怎么算?
3、如何才能使我还有这连续5年的社保记录?
补交是没什么问题,但主要问题是:
1,公司要给我上,但是是财务疏忽没有给我上,主要是她渎职
2、如果我起诉公司,也只是能得到补交的这一个月保险,如果有其他的补偿的话应该怎么算?
3、如何才能使我还有这连续5年的社保记录?
2013-07-31 22:29 j6l8z(北京) 已有 5 位律师回答
1 李建成律师 2013-07-31 22:33
要求单位承担责任
2 110网律师 2013-07-31 22:49
“漏缴”不同于“未缴”,所以,补缴的结果完全不同。“漏缴”的是归为连续缴纳时间的。单位是无须赔偿的。
3 孙新律师 2013-08-01 09:59
你好,有公司的过错或没有尽到义务给你造成损失的你可以要求赔偿。具体请咨询当地的社保局。
4 怀向阳律师 2013-08-01 11:31
具体请咨询当地的社保局。
5 2013-08-01 22:45
1、财务工作职务中存在过失,你可以向用人单位主张赔偿责任,用人单位赔偿后,再向财务工作人员追偿。
2、其他补偿根据实际受到的损失计算。
3、需要咨询社保。
2、其他补偿根据实际受到的损失计算。
3、需要咨询社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