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单位只给在编人员补发工资 我是事业单位的合同工,工作四年了.本人所在的事业单位2013年7月份开始补发在编职工从2012全年到2013年6月份工资,标准是每人每月补回600元工资,合同工一分钱也不补,这样做合理吗?合同工可以要求自己的权利吗??
2013-07-31 17:52 阳光与黑暗同……(广西-贵港) 已有 3 位律师回答
1 王来江律师 电话:15999138896 2013年07月31日 18时04分
这涉及有编制事业人员工资是由财政保障的,而合同工则不是。目前,还不能做到同工同酬。
2 110网律师 2013-07-31 19:50
这涉及有编制事业人员工资是由财政保障的,而合同工则不是。目前,还不能做到同工同酬。
3 110网律师 2013-07-31 23:50
你的工资根据合同来定,不存在补发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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