寻衅滋事的怎么量刑? 去年10月我将同校学生砍伤致轻伤,赔偿和医疗费用对方都很满意,而且写了撤诉请求,我是自首,而且是未成年人未满18岁,该怎么量刑?
2010-08-19 10:09 jiawei……(重庆) 已有 5 位律师回答
1 孙新律师 2010-08-19 10:10
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二)追逐、拦截、辱骂他人,情节恶劣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
(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如果是未成年人,属于从轻或减轻处罚情节。
(二)追逐、拦截、辱骂他人,情节恶劣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
(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如果是未成年人,属于从轻或减轻处罚情节。
2 孙新律师 2010-08-19 10:11
如果是轻伤偏轻,则属于自诉案件,如果对方撤诉,则不需要承担刑事责任。具体可直接与本律师电话联系。
3 易明律师 2010-08-19 10:12
如果是未成年人,属于从轻或减轻处罚情节。
4 110网律师 2010-08-19 11:19
如需要,直接和我联系,电话 13098724379 QQ 541528662
5 110网律师 2010-08-19 11:38
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二)追逐、拦截、辱骂他人,情节恶劣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
(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如果是未成年人,属于从轻或减轻处罚情节。
如果是轻伤偏轻,则属于自诉案件,如果对方撤诉,则不需要承担刑事责任。具体可直接与本律师电话联系。
(二)追逐、拦截、辱骂他人,情节恶劣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
(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如果是未成年人,属于从轻或减轻处罚情节。
如果是轻伤偏轻,则属于自诉案件,如果对方撤诉,则不需要承担刑事责任。具体可直接与本律师电话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