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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合同期内辞职的问题
关于合同期内辞职的问题 尊敬的律师你好  我想请教几个问题 我是从事挖掘机维修工作的 经常野外作业 但是从我进公司到现在 公司除了发放一些生活用品防暑药之类的东西 从来没发过其劳动保护用品  比如安全鞋安全帽等 现在我是否可以根据国经贸安全[2000]189 号 《劳动防护用品配备标准(试行)》文件为依据 以公司违反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一)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的  作为辞职理由并要求补偿??  我知道要找劳动纠纷仲裁 关键是我要辞职 这个理由可以拿到补偿不? 这是重点 谢谢
2013-07-31 11:43 jm3834……(四川-成都) 已有 4 位律师回答
1 李小利律师  电话:13980577810  2013年07月31日 14时11分
你好,可以要求补偿的,协商不成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2 石子发律师  2013-07-31 12:24
你好!劳动者因为用人单位的违法行为而解除劳动关系的,可以获得经济补偿金。
3 都燕果律师  2013-07-31 15:47
因为劳动单位的过错,是可以要求劳动单位赔偿的
4 喻远军律师  2013-07-31 20:14
可以主张相应的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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