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房面积问题 当初我买房费用是按139平方计算,因为我的房子有斜角,开发商说送10平方面积不收费。那我的房子面积在办理房产证时是应该算139,还是149。现在开发商说房产证办好了,是141.5个平方,要我补交2.5个平方的钱,请问这样做可不可以?
最初签购房合同时,有一个手写的附加条款“房子是149个平方按139个平方收费”。请问我能否根据这一条要求开发商:1、退还我 149-141.5=7.5平方的房款 或者 2、要求房产证上面积为149个平方?
最初签购房合同时,有一个手写的附加条款“房子是149个平方按139个平方收费”。请问我能否根据这一条要求开发商:1、退还我 149-141.5=7.5平方的房款 或者 2、要求房产证上面积为149个平方?
2010-08-19 09:50 mike_h……(湖南-郴州) 已有 3 位律师回答
1 孙新律师 2010-08-19 09:53
房开商要求你补交2.5个平方的价款不合理
你可以要求房开商予以适当补偿
你可以要求房开商予以适当补偿
2 110网律师 2010-08-19 09:57
房产证的面积应实际测理面积为准,所以房产证的面积不可以更改,但是因为你和开发商约定房子149平方按139平方,应理解为开房商赠送10平米,现在开发商实际赠送的是2.5平米,所以可以不补交2.5平方的房款.
3 110网律师 2010-08-23 14:38
如果附加条款成立的话,那合同约定的购房面积为149,开发商同意你仅要支付139的房款.但房产证上的面积由当地专业面积测量机构测量认定,如测量面积与合同面积有差距时如何处理,最高法院相关司法解释有如下规定:
第十四条 出卖人交付使用的房屋套内建筑面积或者建筑面积与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面积不符,合同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处理;合同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以下原则处理:
(一)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3%),按照合同约定的价格据实结算,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的,不予支持;
(二)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的,应予支持。买受人同意继续履行合同,房屋实际面积大于合同约定面积的,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由买受人按照约定的价格补足,面积误差比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承担,所有权归买受人;房屋实际面积小于合同约定面积的,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及利息由出卖人返还买受人,面积误差比超过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双倍返还买受人。
你们约定的面积应当是149.面积与他们同意减少的房款是二种概念.
第十四条 出卖人交付使用的房屋套内建筑面积或者建筑面积与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面积不符,合同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处理;合同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以下原则处理:
(一)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3%),按照合同约定的价格据实结算,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的,不予支持;
(二)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的,应予支持。买受人同意继续履行合同,房屋实际面积大于合同约定面积的,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由买受人按照约定的价格补足,面积误差比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承担,所有权归买受人;房屋实际面积小于合同约定面积的,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及利息由出卖人返还买受人,面积误差比超过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双倍返还买受人。
你们约定的面积应当是149.面积与他们同意减少的房款是二种概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