丈夫的户口在公公的私房,公公只有产权证没有户口,房屋拆迁时丈夫作为困难户安置对象,丈夫优惠价格购置了 丈夫的户口在公公的私房,公公只有产权证没有户口,房屋拆迁时丈夫作为困难户安置对象,丈夫优惠价格购置了一套安置房,产权人写着丈夫一人名字,这套房屋妻子能作为夫妻共同财产主张吗?
问题补充:这套房子算丈夫的个人财产,还是有父亲的份额。因为这套房子有好几个户口挂着,有人买房,有人直接拿钱。个人都有份。
问题补充:这套房子算丈夫的个人财产,还是有父亲的份额。因为这套房子有好几个户口挂着,有人买房,有人直接拿钱。个人都有份。
2013-07-31 09:30 lihail……(上海) 已有 7 位律师回答
1 毕丽荣律师 电话:13049633889 2013-07-31 09:43
按照产权证上的名字确定所有人
2 唐政律师 电话:13917690418 2013-07-31 15:16
如果从来源看是个人财产,但是出资可能就有共同财产部分了
3 110网律师 2013-07-31 11:14
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4 张向锋律师 2013-07-31 11:21
属于你老公的个人财产。
5 110网律师 2013-07-31 12:19
您好!若此套安置房在你们婚后所得,则应为你们夫妻共同财产。
6 110网律师 2013-07-31 12:35
属于个人财产
7 袁文祥律师 2013-07-31 14:39
具体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