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急需帮忙! 求救
急需帮忙! 求救 我的弟弟今年上高三 3个月前 和几个同学在马路上被同校的学生打伤  脸上缝了

很多针 法医鉴定后是重伤害可是派出所一直没对伤人的学生采取任何做法 说是

什么取保候审 我想咨询一下 这样重伤害的情况 应不应该对伤人的学生用法律

来处罚他们 现在所有住院 看病 鉴定 所有的钱都是我们家拿的 打伤我弟弟的

那个学生依然在学校上学 可是我弟弟脸上却有一条很长的疤痕
2009-01-16 21:41 i37554……(吉林-延边) 已有 5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09年01月17日 09时16分
  取保候审的条件是取保后不致于危害社会,故意伤害致人重伤一般认为社会危害性较大,不予取保候审,可能因是在校就读的学生的关系。
  此案为公诉案件,公安机关在证据充分后会将案件移送到检察院,然后由检察机关提起公诉,由法院开庭审理,你们可以向法院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要求追究故意伤害罪的刑事责任并相应赔偿受到的损失。
2 张亮律师  电话:18604091120  2009-01-16 22:04
不应当批准取保候审,可以到检察院投诉。
3 110网律师  2009-01-16 21:45
应该追究对方的刑事责任,重伤害3到10年的刑罚,所以应该予以逮捕,不应取保候审
4 110网律师  2009-01-17 09:44
 1、如果加害者不满18岁,依法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取保候审也是可以的。2、公安侦查完毕后应当移交检察机关以故意伤害罪审查起诉。3、你弟弟可以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要求对方赔偿包括精神损失和增容费在内的经济损失。
5 孙新律师  2009-01-17 10:50
应要求公安机关追究对方的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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