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辞职相关问题
辞职相关问题 我是一名办事处的员工,且没有办公室,今年配备手机装了定位系统,我们每天的工作行程都可以看到,每天出勤都是去客户单位,本月17日已经书面向公司提供辞职报告,且本月也认真完成公司交付的工作了,公司回复说希望坚持工作到8月底,我与公司协商在不耽误公司交付的正常工作的情况下,就不每天去客户那边了,出勤方面可以适当扣除相应的工资,本月底,公司回复说不可以,要么继续坚持到8月底,要么这个月就即时离职,赔偿公司一个月工资,这样合理吗?我并没有拒绝交接,也没影响正常工作,按照劳动法,应该8月中也就可以正常离职了呀?如何维权
2013-07-29 23:13 caicai……(山西-太原) 已有 3 位律师回答
1 聂晓东律师  电话:13700540700  2013年07月30日 09时19分
你好,只要你提前三十日书面提出辞职,公司无权扣发工资,否则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
2 王来江律师  2013-07-29 23:21
你提前30天通知公司,就可解除合同。
3   2013-07-30 09:23
正常情况下“8月中”可以离职,但是前提是期间必须按原工作要求继续上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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