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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纠纷-开除
劳动纠纷-开除 本人06年8月进入一台资企业。本企业于08年并入另一家公司经营,但原公司企业性质不变。本人在本司担任资讯副理一职,并入另一家公司后,先后被派除负责资讯相关工作外,还负责过生管、仓库、委外等事宜。在上月底的一次会议中,因工作事由与公司副总的争执起来,最后我因气愤至极离开会议室(一直起来,做为中层干部,我服务安排,该我做的,我做了,不该我做的,我也做了),随后,与我争吵的副总即请人没收了我的工作电脑,接着请管理部安排两个保安强行将我赶出厂区。在此没有任何书面资料,只是拟了一份公告贴示。就这样我离开了只差28天就服务满四年的公司。现在想来,还非常生气。经近两周的调解,公司只愿意赔两个月的赔偿金。我没有接受。双方调解失败。象我这种申请劳动仲裁胜率高吗?另外,在公司被收购前,公司两年没有支付过任何加班费,此项是否也可以要求公司补发?
2010-08-18 19:11 whcwit……(江苏-苏州) 已有 3 位律师回答
1 倪振杨律师  2010-08-18 19:17
违法辞退的,你可以申请仲裁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
不愿意继续做下去的,可以主张双倍补偿金(8个月工资);
如果是临时通知解雇的还可以主张一个月工资的代通知金!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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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参考。如对解决你的问题有帮助请予采纳
2 易明律师  2010-08-19 10:30
像当地劳动监察局举报或者申请劳动仲裁!
3 110网律师  2010-08-19 10:53
违法辞退的,你可以申请仲裁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不愿意继续做下去的,可以主张双倍补偿金(8个月工资)。另,你如有加班的相应证据的,可以要求支付加班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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