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房屋租赁解约后的赔偿问题。 我租的房子今年8月20号到期,6月份给房东交最后三个月房租时房东说到期不租了要自己住。然后我就开始找房子,因为房源紧张,6月底看了个房子挺合适就搬了,房东电话联系不上,想着不能再拖凭印象找到了其居住地,房东同意了我们搬走,说房租算到7月1号,双方达成口头协议,去租的房子也检查过电器,之后房东收走了钥匙。现在要求退还押金和多付房租时房东的女婿(租房代理人)说我们违约,可是合同上写明半年之后提前解除合约不算违约不扣押金。她女婿就说是不扣押金但是没说不扣房租,还说我们走的时候没有请家政打扫房子,说去年我们住进来之前是他们出的钱请的家政之类的云云。我说你们是要自己住又不是继续出租,我早点搬走省得到时候也麻烦,她女婿就说现在不住。难道她们什么时候住我才能搬出来么?!后悔当初没让房东拿走钥匙时给我写个字条了,口头协议这会儿她们不断推托我很无奈。请大家帮忙支个招,该怎么要回我应得的钱。
2013-07-29 13:17 mozuko(河南-郑州) 已有 3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13年07月29日 13时26分
起诉,要求退还剩余房租和押金。
2 钱丹律师 2013-07-29 14:44
向法院起诉,要求返还押金及房租
3 110网律师 2013-07-29 15:26
协商不成,向法院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