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租赁房拆迁房产问题 这套房子属于公共租赁房住了30-40年了,房子就20平方,现在面临拆迁,之前的福州市国有房产租赁凭证,承租户写的是奶奶,奶奶去世后,改成了我爸爸,(注:奶奶有三个儿子,爸爸排行老三),二伯父为了拿公家的廉租房很早就将户口迁走了,大伯父自己在外地很早买了房子,就搬离该租屋,但是户口还在挂在我们家(注:户口簿上就我们一家三口,大伯父是自己有一个户口本,但是户口还是挂在我们家),现在这个公共租赁房要拆迁了,请问到时候拆迁分房大伯父、二伯父是否有份?(房子承租户已经是我爸爸的名字了而居委会登记时也就登记我们这家就三个人头)
在这再问问如果他们都没权利分房,大伯说他这户口没搬走,想我们的房子分他5平方,他自己作为另一个个体,他可以另外申请个小房子,而不影响我们这边一家三口该分有的房子,请问这种方式是否可行?是否像他说的可以走后门,是否有这种不影响我们家还可以多分房的作法?
在这再问问如果他们都没权利分房,大伯说他这户口没搬走,想我们的房子分他5平方,他自己作为另一个个体,他可以另外申请个小房子,而不影响我们这边一家三口该分有的房子,请问这种方式是否可行?是否像他说的可以走后门,是否有这种不影响我们家还可以多分房的作法?
2013-07-28 23:51 tutu11……(福建-福州) 已有 1 位律师回答
1 李三勇律师 2013-07-29 10:07
您好!
房屋产权以登记为准,既然已经改为你父亲为承租人,那么拆迁赔偿利益也应该有你们享受,至于你大伯户口还挂在那儿,要看当地的拆迁补偿政策是如果补偿安置的,如果你大伯是被安置人,则可要求分割。
否则,无份额。
房屋产权以登记为准,既然已经改为你父亲为承租人,那么拆迁赔偿利益也应该有你们享受,至于你大伯户口还挂在那儿,要看当地的拆迁补偿政策是如果补偿安置的,如果你大伯是被安置人,则可要求分割。
否则,无份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