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常州,我想咨询下关于商标侵权的事,我是开超市的,今年3月 我在常州,我想咨询下关于商标侵权的事,我是开超市的,今年3月有一伙人在我店里有人在我店里买了一台貌似美的商标的一台电热水壶,在昨天我收到法院传票,我被美的公司以侵害商标专用权给告了,请问下在这情况下我需要付什么责任,
2013-07-28 18:09 微信用户(江苏-常州) 已有 4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13-07-28 19:21
现在有这种专门从事打假的专业人士,你可能被人盯上了;但如果你能证明有合法来源,那么你是无需承担侵权的赔偿责任。
法条参考: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
第五十六条第三款规定“销售不知道是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能证明该商品是自己合法取得的并说明提供者的,不承担赔偿责任”。
法条参考: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
第五十六条第三款规定“销售不知道是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能证明该商品是自己合法取得的并说明提供者的,不承担赔偿责任”。
2 110网律师 2013-07-28 19:46
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3 110网律师 2013-07-28 21:00
您好,如果您能该电热水壶的具体厂家,可以不用承担责任。否则需要承担商标侵权责任。
4 110网律师 2013-07-30 11:55
承担民事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