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方提出离婚男方不同意该怎样办理? 我们夫妻生活5,6年了,感情性格不太合,也没有共同语言,有时都不了解大家心里想的什么,我感觉不到安全感,总是找他吵闹要离婚,我们有一女儿,他说他要,我净身出户,我们没有财产,也没有什么共同东西拥有的,我该怎么做才能办理成离婚呢?
2013-07-28 10:46 113885……(浙江) 已有 5 位律师回答
1 杨冬梅律师 电话:15068803952 2013-07-28 11:00
谈不好。就起诉离婚吧。
2 吴健弘律师 电话:13588839313 2013-07-28 11:22
协商不成,你可以起诉离婚解决。
3 陈国平律师 电话:13867474141 2013-07-29 10:43
起诉离婚
4 陈晓云律师 2013-07-28 10:53
向法院法院起诉离婚。
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并无和好可能的,法院应会判离,否则不会判离。存在婚姻法第32条规定情形的,属于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婚姻法第32条规定的情形有:重婚或同居;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一方被宣告失踪等。
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并无和好可能的,法院应会判离,否则不会判离。存在婚姻法第32条规定情形的,属于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婚姻法第32条规定的情形有:重婚或同居;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一方被宣告失踪等。
5 110网律师 2013-07-28 11:31
1、向法院起诉离婚
《婚姻法》第32条第2款规定:“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2、法院如果认为你们的感情确已破裂,会判决离婚的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1989年12月13日的《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如何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若干意见》规定:“判断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应当从婚姻基础、婚后感情、离婚原因、夫妻关系的现状和有无和好的可能等方面综合分析。
《婚姻法》第32条第2款规定:“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2、法院如果认为你们的感情确已破裂,会判决离婚的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1989年12月13日的《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如何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若干意见》规定:“判断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应当从婚姻基础、婚后感情、离婚原因、夫妻关系的现状和有无和好的可能等方面综合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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