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开心法人首页 其他法律咨询
1958私房改造
1958私房改造 本人父親有幾套房子在中山, 房管所在1958年因私房改造為理由, 一直經租致今還未被發還, 我這幾套房子還有房契, 請問現在可以發還嗎? 
本人原籍於中山市, 更於1979年遷於澳門. 
請問這幾套房子可以向房管所要回來嗎?
2010-08-18 11:10 cliffh……(澳门) 已有 0 位律师回答
相关法律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