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公司需法人吗?如果需要,其法律责任(债权、债务等)是什么? 我们公司想设个分公司,领导想让我做分公司法人代表,我不清楚分公司需法人吗?其法律责任都有什么?如果我离职了,怎么办?其营业内容可以和公司不一样的吗?
2010-08-18 08:10 qnw3135(吉林-长春) 已有 2 位律师回答
1 李慧蕾律师 2010-08-18 12:51
分公司需要法定代表人,营业内容以营业执照为准,分公司有独立财产的,可以独立承担责任。分公司若无独立财产,总公司也要承担责任。
2 110网律师 2010-08-18 19:31
1.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中华人民共和国登记管理条例》39条:“分公司是公司在其所在地外设立的从事经营活动的机构,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
2.既然不是法人单位,就不需要法定代表人。应当是负责人。
3. 营业内容可以和公司不一样,但不能超过总公司的营业范围。
2.既然不是法人单位,就不需要法定代表人。应当是负责人。
3. 营业内容可以和公司不一样,但不能超过总公司的营业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