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长春,我和同事发生口角打了起来,我们厮打在一起了,我把她脸挠坏了 我在长春,我和同事发生口角打了起来,我们厮打在一起了,我把她脸挠坏了,挠了几条,有一条比较严重从眼角到下颚掉肉了,但伤口不太深。她报案了,要起诉我毁容,能告了我吗?她也把我挠了但不严重,我现在应该怎么办,谢谢帮忙
2013-07-25 19:22 微信用户(吉林-长春) 已有 4 位律师回答
1 毕丽荣律师 电话:13049633889 2013-07-25 19:25
这是互殴要相互承担过错赔偿的
2 超级账号5律师 2013-07-25 19:23
应当承担民事赔偿。伤情如果构成轻伤以上涉嫌故意伤害要承担刑事责任。
3 钟欣主任律师 2013-07-25 20:15
伤情是否鉴定如果构成轻伤则涉嫌故意伤害罪,如无是轻微伤则民事诉讼解决,报警双方都会被治安拘留。
4 孙喜春律师 2013-07-25 20:23
需根据具体情况确定,如鉴定毁容,属于重伤,否则,属于一般民事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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