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连带责任 2013年7月24日晚上10点。我朋友他爸爸晚上由几个朋友约好一起去河边用电瓶打鱼。由于操作不慎,电瓶漏电导致一人死亡。但我朋友他爸爸并没有下水一起去打鱼,只是开车送他们到河边,并在河边观看。现在已经报警。并未达成书面协议。我想请问除了赔偿死亡家属钱以外是否会被判刑。
2013-07-25 10:13 574588……(重庆-江津) 已有 3 位律师回答
1 罗喜立律师 电话:18975800696 2013-07-25 10:23
这个并不需要你们承担赔偿责任,这属于意外事件。
2 胡爱军律师 2013-07-25 10:30
有可能追究刑事责任,但你朋友父亲只是负责运输,不会承担刑事责任
3 110网律师 2013-07-25 10:45
按照你的说法来看你朋友的父亲不需要承担刑事责任,如果被公安机关刑拘了建议尽快委托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