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房产继承问题 我姥爷过世10年,去年姥姥也过世,遗留一处房产。我母亲姊妹4人,我姨要求姥姥过世3年后再处理房产并进行继承。我想问一下如果房产是我姥姥的名字,我姨有没有可能不通过其他人转到自己名下。如果要起诉遗产继承有效诉讼期是多长。
如果3年后打算卖掉房产,需要变更房产到其中一个子女名下,然后再进行买卖吗?
如果3年后打算卖掉房产,需要变更房产到其中一个子女名下,然后再进行买卖吗?
2010-08-17 16:41 wangpe……(山东-济南) 已有 4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10-08-17 16:48
这种可能性应该不大。遗嘱继承没有诉讼时效。只要4个继承人协商一致,可以直接进行买卖。
2 孙新律师 2010-08-17 16:53
您好:诉讼时效为2年。一个继承人不可能不经过别的继承人的同意或者放弃声明就私自过户房产,如果这样过户,该过户行为也是无效的。3年后卖掉房产,无须办理过户,可以直接进行买卖。
3 陈为涛律师 2010-08-17 17:10
有可能转移到自己名下。三年后再买房产,如果所有继承人协商一致可以直接过户,无需先变更到一个人的名下。如果因为分隔遗产而发生纠纷的话才有诉讼时效问题,一般为两年,但是,自继承开始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不得再提起诉讼。
4 2010-08-17 17:31
山东杜律师15153189784 专办此类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