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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察的做法符合法律程序吗?
警察的做法符合法律程序吗? 家父22日晚,在城区一家烧烤店跟朋友吃饭,饭后因向店主索要发票,与店主发生口角,随后离开,店主与其子随即持菜刀与铁叉追赶,将我父捅伤,家父当时就晕倒了,报警后被送去医院,伤人者被警察带到派出所,但是今天去警局的时候,打听到伤人者已被放出,现在警察却不来医院做笔录跟伤情鉴定,要求我父治愈后再去派出所做笔录,这符合法律程序吗?
2013-07-24 17:13 186619……(山东-潍坊) 已有 1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13-07-24 17:57
可以申请做伤情鉴定,构成轻伤以上可以追究对方民事赔偿责任的同时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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