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补偿 2012年2月初,我与公司签定了两年劳动合同。6月28日部门领导要口头要我辞职,理由是年龄大、普通话不好、公司经济压力大等,被我拒绝。现公司人力资源和我商谈解除劳动合同的补偿事宜,请问我应该得到几个月的补偿?如年薪10万,公司每月发70%工资,30%当年终奨发放,请问这半年的30%工资公司应该给我吗?公司每月21日后即进入下一月计酬期,公司七月给我降薪三千合理吗?谢谢。
2013-07-24 16:20 liuyan……(天津) 已有 7 位律师回答
1 孙新律师 电话:13180101358 2013年07月24日 17时01分
如您所述,您现在应当去申请仲裁。如情况为劳资纠纷应清律师及时介入。
2 李保忠律师 电话:13840508677 2013-07-24 16:33
申请仲裁。。。
3 孙新律师 2013-07-24 17:02
劳动合同中对工资是如何约定的,工资依据合同约定,降薪不合理,协商不成,申请仲裁
4 孙瑞岭律师 2013-07-24 17:30
无故降薪不合理;调解数额以双方均能接受即可,调解不成,申请仲裁解决。
5 孙新律师 2013-07-24 20:41
你好,降薪不合理,30%是奖金还是工资需要看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规章制度规定
6 孙新律师 2013-07-25 01:28
如果公司提出解除合同你同意的,应按没工作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标准支付经济补偿金
7 齐志龙律师 2013-07-25 13:01
可以仲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