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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医院该不该负责?
这个医院该不该负责? 您好:我在一家医院做过彩超,不知一次,我在网上查说可以通过彩超可以清楚的看到胎儿是否畸形,现实中也确实可以看到,现在我小孩已经出生了,发现就是畸形(就是脚手趾出现不常规的形状,一个3个手指在一块,一个4个指头在一块,脚上也有,虽然比手上好些,可是脚板又突出很多,而且很明显),而他们医院没有从没有提起这件事情,做完彩超过后,他们还说胎儿健康,我想胎儿正常健康的话,就应该和正常人一样才叫健康。您认为他们医院要负责吗?如果负责的话我需要什么证据,还有要走什么程序呢?还有他们负责的话又要负责多少呢?经我多方咨询说做这个手术要2周岁以后才可以做的,并且还要分期做手术。
2010-08-17 14:24 爱恋(浙江-金华) 已有 4 位律师回答
1 吴健弘律师  电话:13588839313  2010-08-18 07:20
属于医疗事故,先申请鉴定,确定后再起诉要求赔偿.
2 110网律师律师  2010-08-17 14:31
要申请医疗鉴定
3 陈俊福律师  2010-08-18 06:14
是否按期做孕检,同时孕检过程中是否有需要做产前诊断的的指征。如有证明医院有过错,可要求医院赔偿。可将产期保健手册等相关病历发一份给我初步判断。
4 110网律师  2010-08-30 16:26
如果彩超确实能看得出来,那院方存在过错是很明显的,其未履行告知义务,侵犯你们的知情权,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但医院的责任是次要的。
你可找当地医疗纠纷调解委员会调解或起诉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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