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问题 我于1999年在青岛市李沧区买了1套房子,但当时房产证上的老人的名字,我们已公证了是我购买了此房子。现在此房子要拆迁,我的姐妹们认为这个房子也有他们的一份,请问我现在可以得到多少?我的姐妹是否有分这个房子的权利?
2010-08-17 14:18 KIO429(山东-青岛) 已有 3 位律师回答
1 孙新律师 2010-08-17 14:19
房产属于你的个人财产,你姐妹无权费根
当然,如果有你父母的证明更为妥当
当然,如果有你父母的证明更为妥当
2 110网律师 2010-08-17 14:38
房子是你个人财产。你的姐妹无权要求分割。
3 110网律师 2010-08-18 11:23
你购买的房子,权利归你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