妈妈被大伯大妈,堂哥一家三人打,做二子的气不过,把堂哥家大门踹了 大妈先跟妈妈打,大伯来帮忙,打完又叫来儿子又来砸东西,又来打人,做儿子的气不过,大伯大妈躲进了别人家,后来去把堂哥家门踹坏了,妈妈的检查报告出来只是外伤,请问这检查的费用该由谁出?派出所断的是他家赔偿点滴费300元,损坏的东西220元,由我家赔偿他家防盗门1020元?把这一桩纠纷分开处理,要求分开签字,并县强制执行?这种强制执行我有权拒绝吗?门是在堂哥家没人的情况下踹的,门被踹的变形,并未打开,派出所有权拘留吗?
2013-07-24 00:59 车春艳(江苏-盐城) 已有 2 位律师回答
1 张 静律师 2013-07-24 05:30
如果伤达到轻伤(以上),你们可要求追究对方刑事责任和民事赔偿责任;如果是轻微伤则可要求对方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如果派出所调解不了可直接到法院起诉。及时报警,并申请伤情鉴定,如果构成轻伤或轻伤以上,打人者就涉嫌故意伤害罪,依法应被追究刑事责任。
如果伤情鉴定为轻微伤,只能要求民事赔偿,受害者可直接向法院起诉要求人身损害赔偿;同时可以要求给予行政处罚。
公安机关立案后,受害者还可以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要求赔偿。当然也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要求人身损害赔偿。
人身损害赔偿的项目包括: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交通费、伤残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等。
如果伤情鉴定为轻微伤,只能要求民事赔偿,受害者可直接向法院起诉要求人身损害赔偿;同时可以要求给予行政处罚。
公安机关立案后,受害者还可以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要求赔偿。当然也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要求人身损害赔偿。
人身损害赔偿的项目包括: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交通费、伤残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等。
2 110网律师 2013-07-24 06:02
应当分别赔偿对方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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