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后,用房屋补偿金买的房子产权如何界定? 父母(父母是二婚,双方各有子女)的房子,拆迁后没有拿拆迁房,而是男女双方各拿一半补偿金。母亲用这个补偿金买了新房子,如果新房子产权人没有写母亲的名字,而只写了母亲一方儿子的名字。那新买的房子父亲一方(包括其子女)有没有份?
2013-07-23 19:41 ccccww……(上海) 已有 6 位律师回答
1 李三勇律师 电话:13311076167 2013-07-24 17:31
您好!
双方已经分割拆迁补偿款,另一方没有份额。
双方已经分割拆迁补偿款,另一方没有份额。
2 110网律师 2013-07-23 19:54
没有。。
3 周可会律师 2013-07-23 20:07
如果夫妻双方没有就这笔钱约定为个人财产,那么即使一人一半,也依然是夫妻共同财产。一方赠与给自己的孩子,需要另一方同意,如果已经赠与,可以撤销。父亲这边可以主张撤销,父亲子女没有份。
4 张向锋律师 2013-07-23 21:17
双方已经分割拆迁补偿款,另一方没有份额。
5 李军律师 2013-07-23 22:36
子女是没有份的,但是配偶一方有可能反对,关键在于所得补偿金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是夫妻共同财产的话,母亲买房给儿子,父亲可以要求返还。
6 王晔律师 2013-07-23 23:26
子女是没有份的,但如果买房用的补偿金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母亲私自将共同财产赠与儿子的,父亲可以要求撤销赠与,返还房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