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应否交回?录像、复印可否作为证据? 我经过两次面试被录取,签了派遣合同(三年),并且在开始上班,其也给印制了名片,制作了工牌,上了大概两周的时间,单位突然通知说因为我的录取被上级部门驳回,理由是这个职位只招男性,不招女性,要我把合同交回单位,但我认为派遣合同应该是和派遣单位的问题,不应该交给这个单位吧!请懂的高人帮我分析一下。还有如果我把合同交回单位,我是否应该索要收到条?如果我把合同用录像录下来,然后再复印一份,是否可以作为证据使用?谢谢!
2009-01-15 22:46 tianxi……(山东-青岛) 已有 4 位律师回答
1 程才律师 2009-01-15 23:52
您好,你所说的单位是指派遣单位还是实际工作单位?
2 110网律师 2009-01-17 09:49
你不用那么复杂 你找公证机关做一下公证即可
3 张元江律师 2009-01-17 23:08
都不是好办法,被驳回了,肯定单位跟你解除合同啊,我看你另找单位吧,别想那些好事了,也不要打官司啊,你要考虑诉讼成本啊
4 110网律师 2009-01-20 18: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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