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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在吉安,我与丈夫感情不合离婚,现在有一个二岁半的女儿
你好,我在吉安,我与丈夫感情不合离婚,现在有一个二岁半的女儿 你好,我在吉安,我与丈夫感情不合离婚,现在有一个二岁半的女儿,我们已经分居一年半,在这期间我曾起诉过一次。如果我再次起诉生效能离成吗?我们没有什么财产纠纷,唯一就孩子纠纷,孩子一直在男方父母那里带着,我现在没有固定工作,固定住所。孩子判我机率大吗?请律师帮忙指点,谢谢。
2013-07-23 16:02 微信用户(江西-吉安) 已有 2 位律师回答
1 孙新律师  2013-07-23 16:25
这次起诉离婚,法院判决离婚的可能性较大。孩子由女方抚养,男方支付抚养费。
2 张绍兵律师  2013-07-24 10:23
你好,这次起诉离婚叛离的可能性较大,至于孩子由谁抚养这得看哪一方的抚养对孩子的成长更有利,法院确定抚养权时会综合考虑孩子现在的生活状态、双方的工作收入以及其他因素等,一般两周岁以下的孩子由女方抚养,十周岁以上的还要听取孩子的意见。一方抚养孩子,另一方支付抚养费,一般为月收入的20%—30%;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外孙子女的,可作为子女随父或母生活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像你这种情况,判给你的可能性不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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